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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9-03-26

学校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乐安办(2019)20号《关于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和乐山市教育局乐教办发(2019)9号《关于印发乐山市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结合我校实际,就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实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夯基础、抓教育、治隐患、强应急、保平安”的思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着力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增强师生安全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管理机制,严格隐患整治,实现“六个不发生”:确保坚决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类敏感事件;不发生校园暴恐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各部门)。

(一)强化食品安全工作

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和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最严”( 一是建立最严谨的标准。解决目前标准缺失、标准落后的问题,完善和提高标准水平,特别是要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强化标准的实施;二是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比如说,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的餐饮业提倡“明厨亮灶”,去年达到了20%,今年要再提高到30%以上,争取做到餐饮行业有三分之一达到明厨亮灶,在校园食堂中已经达到了50%,今年准备朝着70%的目标努力;三是对于食品安全还要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包括巨额惩罚制度、巨额补偿制度、重奖举报人制度。总之,要依法加大、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四是坚持最严肃的问责。严格落实中央做出的新规定,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学校后勤管理的责任(后勤处)。

狠抓食品采购和制作关,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后勤处)。

强化食物留样关,学校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人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坚决避免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后勤处)。

要及时公布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追溯平台、“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等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要着力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五毛食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后勤处)。

要建立健全行政挂联领导试餐制度、用餐信息公开制度、送货商准入和退出制度、服务商黑名单制度等机制。特别是要严格落实领导、班主任、科任老师“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校办)。

(二)抓实消防安全工作

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学校消防日常管理,强化防火巡查,狠抓隐患整治,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学校对消防设施实行主体责任与区域划分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处)。

1、管理的范围和责任。

学校行政办公楼、教师宿舍的消防安全设施,由校办负责。

学校食堂(含厨师宿舍)的消防安全设施,由后勤处负责。

学校教学楼、实训楼的安全消防安全设施,由教务处负责。

学校各班教室内外的消防安全设施,由班主任负责。

学校食堂三楼教师宿舍的消防安全设施,由后勤处负责。

学生住宿楼的消防安全设施,由宿管老师负责。

2、管理的重点。要重点查看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除火警外,消防安全设施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它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各部门)。

要认真开展校内建筑物特别是原教师宿舍楼火灾隐患的清理和整治,确保消防安全(校办、后勤处、学生处)。

要对公共区域和疏散走道以及楼梯间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现象进行治理(校办、后勤处)。

要加强对储存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是否安全进行检查(后勤处、教务处)。

要对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电器燃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和障碍物开展经常性检查(后勤处)。

要确保学校医务室消防通道畅通(教务处)。

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应急演练方案;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微型消防站配备的消防救援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开展经常(学生处)。

3、建立和完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管理实行一日一巡查登记制度(见附件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区域划分范围开展对消防设施的巡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告知后勤处和学生处,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发挥正常的作用(各部门、各班班主任)。

(三)抓好预防学生溺水淹亡工作。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要持续抓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及时发放教育部《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一),回收并保管好该信回执,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建立周末、节假日、暑期和汛期安全提醒制度,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职责,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要报请党委和政府督促村社、乡镇、街道、水务、建设单位等,在校园周边的江、河、湖、沟、渠、塘、库等水域安装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和防护栅栏,聘请群众作为义务巡查员、安全信息员和文明劝导员,落实暑期日巡夜查等制度,一旦发现学生下水游泳,及时劝告和制止,全力做好学生溺水淹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校办、学生处)。

(四)加强学校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加强对学生乘车、候车的管理,主动协调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要严格校内车辆管理,教职员工私家车出入校园,要采取“避让出入、错时出入、禁止出入”等有效措施强化监管。持续开展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搭乘报废车、拼装车、超载车和非法载人货车等,确保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校办、学生处)。

(五)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要按照教育部等十一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加强部门合作,强化工作职责,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综合防治工机制。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对施暴学生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并予以适当的教育惩戒。重点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安全问题,开展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密切家校沟通,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学校要将防治校园欺凌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公布公示在校门和校园网站,主动接受学生及家长的投诉,并调查核实,建立处置流程,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学生处)。

(六)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各班要加强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诈骗、方突发事件、防溺水、防地震、防踩踏、防灾减灾知识等宣教普及工作,让学生普遍掌握防震减灾知识,以应对地震和自然灾害,避免自然灾害给师生带来危害(学生处)。

积极做好米面油、矿泉水等日常生活物资和手电筒、发电机、救援绳、铁锹铁铲等救援物资的储备,建立以年轻男性教师为骨干的学校救援队伍,并加强专题培训,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开展自救,最大限度的避免自然灾害给师生带来的危害。有条件时,学校可以购买和安装地震预报仪器,实施提前预警预报,减少地震灾害对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威胁(后勤处)。

(七)紧盯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学校要高度重视实习实训、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完善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排查和消除实验教学安全隐患,确保实验教学以及学生实习实训的安全。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危化品的全过程台账管理制度,将学校教学类、实验类、医药类、后勤类等涉及使用的危化品从添置、储存、使用、销毁、清查等环节纳入全程监管,切实加强危化品场所、易燃易爆气体等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危化品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师生人身伤害以及不慎流入社会造成伤害。要认真落实登记、检查、维修等制度,减少事故发生率,保证随时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教务处)。

(八)加强校园在建工程安全监管。

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校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各自的工程建设安全职责。要科学规划,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自查管理,重点检查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对施工工期的不合理要求,是否存在不按科学规律,盲目抢工期、抢进度现象;工地是否打围将建筑工地与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生活场所有效隔离;塔吊或起重机械覆盖范围是否有安全警示措施;施工车辆交通组织是否科学安全;校园周边建筑工地是否影响或危及校园安全等情况(后勤处)。

(九)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增强抵制黑恶势力的能力。要突出防控重点,全面梳理黑恶势力可能危害师生安全和波及学校稳定的相关工作和环节,将涉黑涉恶势力可能非法介入的学校基础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校园及周边安全、反恐防暴、禁毒防艾、校园贷、套路贷、非法传销、非法“校闹”等作为防控重点,严防死守,坚决将黑恶势力渗入校园、侵害师生的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坚持整治行业乱象,主动排查乱象乱点和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问题,顺藤摸瓜排查背后是否有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及时发现行业领域监管漏洞,针对性的开展有效整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健全线索举报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将危害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涉黑涉恶线索第一时间报告政法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成效(学生处)。

(十)强化反恐防暴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健全警校共育机制,推进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统筹好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黄赌毒、黑网吧等治安乱点,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强化警校联动,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处于可控状态。要切实加强校园网络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向公安机关通报在网上扬言报复学校、侵害师生安全等情况信息,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造成现实危害。要探索建立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因素的跟踪、管理、评估数据库,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切实防止暴恐事件在校园内及周边打响炸响。积极推进成立由公安民警、校园保安、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的四方联动护校安园队伍,在上放学时段护卫师生安全(学生处)。

四、具体措施

(一)狠抓学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要切实抓好《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学,充分利用四川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的课程资源,真正上好安全课,做到安全教育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安全素养(学生处)。

要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心理安全风险特点,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课程、心理咨询(教务处)和主题讲座(各班班主任)等多种方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以积极、理性的态度面对困难和挫折,正确处理各种困惑、冲突和矛盾,培养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各类资源的辅助功能,围绕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和体验活动(学生处)。具体安排如下:

中小学70%要以上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4课时)、有教材(人手一册)、有师资(专兼职均可)(教务处);要掌握密火器的性能、密火的基本方法、火灾逃生的技能等,每天晚上不少于5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法制宣传、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1课时(各班班主任)。

(二)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坚持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和要求,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把“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充实安保力量,强化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天网”的工作,完善学校安防系统,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具齐全,安全警示标牌完备,安全通道畅通,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的基础能力。要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组织架构、操作流程、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安全档案、应急处置等制度标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通过标准化管理,培养学校安全管理的明白人,从而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校办、后勤处、学生处)。

(三)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持将学校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学校风险防控的前端着力点,关口前移,按照“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销账”的闭环防控要求,从“明责、建制、添措、教育、预警、应急、督查、奖惩”等环节着手,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发挥行业部门监管和专业技术力量的作用,建立“数据搜集、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机制,全面梳理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类型学校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防控责任清单。实施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及时预测、预判各类风险隐患并告知学校、警示学生,指导学校予以防控,形成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评估、预警、管控”的预防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合作,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根据需要为学校提供相应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在维护师生权益、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中的权威性。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合作机制,按规定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积极探索建立依法定责、按约理赔的校园保险纠纷处理机制和多元化的校园保险经费分担机制,增强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的保险意识,提倡和引导根据自愿原则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充分发挥其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校办、学生处)。

(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坚持谋划在先、思考在先、预案在先、准备在先,加强事前防范,做好应急准备,变被动应急处置为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立足实际,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加强校园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满足新形势下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需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培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时能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持续完善本地本校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健全预案体系,应急预案要突出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演练程序,与大课间体育活动、升旗仪式等活动结合,落实中小学每月1次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要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如洪水、泥石流、地震、火灾、食物中毒、卫生疾病传染等。要做好演练的准备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统一归口”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规定,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平台,拓展突发事件信息来源渠道。通过购买服务,加强舆情监测,加大对微博、论坛、网站等互联网公开信息抓取力度,及时掌握教育、师生热点信息,加强与网站、网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通过微信、QQ群等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要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在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和敏感时期、重要时段,要安排好人员,保证有足够力量处置突发事件(各部门)。

(五)推进学校依法治理。坚持以依法治校为中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突出问题的能力。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引导社会依法合理认识学校的安全责任,依法明确学生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依法认定事故责任,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仲裁、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法治途径和方式合法合理化解各类事故纠纷,依法治理各种“校闹”行为,推动安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校办)。

五、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为细化防范措施,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使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学校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继红,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邓伯伦,学校副校长;

副组长:王兰英,校长助理、学生处主任;

副组长:赵  丽,校长助理、教务处主任。

成员由校办、后勤处、教务处、学生处主要领导组成。在学生处下设办公室,黄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学校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明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细节,留下经得起组织和社会监督的工作记录(校办)。

强化督导考评。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前后、汛期、暑期等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落实整改。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完善激励措施,把安全目标考核作为单位和个人业绩考核和评优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校办)。



乐山市嘉州卫生职业学校

    2019年3月26日


附件一: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二:乐山市嘉州卫生职业学校安全设施日巡查登记表


报: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兴事达股份有限公司

送:学校领导

(印15份)



附件一: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期。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切实承担起监护义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学生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是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来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他人帮助。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教育部基础教育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