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明白卡
- 2022-01-14
一、森林草原防火“十五不准”
01、不准携带火种进林区和草原
02、不准在林区和草原吸烟、打火把照明
03、不准在林区和草原野炊、煮茶、烧烤食物等
04、不准在林区和草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05、不准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等
06、不准在林区和草原玩火
07、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0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09、不准在林区和草原放火驱兽
10、不准需监护人监护的特殊人群接触一切火源
11、不准逃离、躲避防火卡点检查登记
12、不准进入封山林区和防火通道
13、不准发现火情隐瞒不报
14、不准乱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15、不准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二、学生在发现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学校老师、家长、当地政府或拨打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 (12119)、消防报警电话(119)或报警电话(110)。
三、当好义务宣传员,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条例》《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
四川省教育厅安全稳定与信访处、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制作
图文来源 |川教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