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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嘉州卫生职业学校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中职免学费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04-30

全校班主任: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社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4〕5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度中职免学费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学费对象:

(一)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中职学生。

(二)严格按规定认定免学费学生范围。下述情况不符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规定,一般不能享受免学费资助: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弹性学制学生;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实际没有开展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主要进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或补习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岗前技能培训等短期培训的学生。与普通高中、普通高校以及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重复注册的学生,必须消除重复注册才能予以资助。退学、转学、休学、参军等已经离开学校的学生,从离校的次月起不再计入免学费学生范围。

 二、免除标准:

每生每学年2000--2200元(按当年收学费标准执行)。

三、免除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审核备案表》(见附件1)向班主任(辅导员)申请。

(二)班级审核。班主任(辅导员)对学生学籍进行审核,并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审核备案表》“班主任审核意见”栏对学生是否是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学生予确认。

(三)学校评议工作小组审核、汇总上报。对享受免学费学生的学籍和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并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度中职免学费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学生工作部。

(四)学院复核、审批。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对教学点上报的享受免学费学生学籍进行复核,复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中职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四、时间安排:

(一)政策宣传:9月1日-9月2日;

(二)教学点评审时间:9月3日-9月7日;

(三)教学点资料上报汇总表:9月10日17点前;

(四)学院公示时间:9月11日-9月17日;

五、上报资料:

(一)《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度免学费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教学点公章,上报时间9月10日17点前。

(二)由于乐山市教育局对资助资料整理的统一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审核备案表》的整理、上交在另一文件中另行通知。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审核备案表

      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度中职免学费汇总表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8月14日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审核备案表


学校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点:                          学校性质:公办■ 民办□

学生  情况

姓名


姓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所学专业名称


班级

学籍班级

家庭  信息

家庭户籍详细住址


□农村            □城市

邮政编码


家长联系电话


学生及家长免学费申请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班主任审核

意见

该生是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学生,符合享受免学费条件。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

审定

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学校公章)

 

 

 

 

附件2: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度中职免学费汇总表

教学点:


填报人:

校长:

填报时间:



学生姓名

学籍号

身份证件号

性别

学号

班级名称

教学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