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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行动方案

2019-03-26

学校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乐安办(2019)20号《关于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校内消防设施采取就近和工作职责管理责任制,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学生宿舍)要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校办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一、工作目标

以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要求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预防和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集中整治范围及措施

1、明确责任。学校食堂(后勤处)、学生宿舍(学生处)、教学楼(教务处)、教师宿舍(校办)、教室(各班级)要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消防安全落到实处。

2整治范围:重点查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 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储存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安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学校医务室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70%以上要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4课时)、有教材(人手一册)、有师资(专兼职均可)。

(1)日常安全教育。各班要加强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诈骗、方突发事件、防溺水、防地震、防踩踏、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的安全教育,每天晚上不少于5分钟,每周不少于一节课。

(2)消防安全教育。密火器的使用方法,密火的基本方法,火灾逃生的技能等,每月不少于一节课。

(3)法制宣传、健康教育。学习《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每月不少于一节课。

三、时间安排

1、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5月31日)

学校各责任部门要找准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销案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

2、建章立制阶段(6 月 1 日至 6 月 25 日)。学校各责任单位要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的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使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校长助理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学生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把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作为检验消防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乐山市嘉州卫生职业学校

2019年3月25日



附件: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乐山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乐安办(2019)20号关于印发《乐山市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预防和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结合我校实际,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各部门要把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作为检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此,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和校长助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学生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

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2、学校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是否不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3、是否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以及应知应会知识开展了培训。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器燃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和障碍物、公共区域和疏散走道以及楼梯间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现象、微型消防站配备的消防救援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除火警外,消防安全设施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它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

三、强化责任意识

1、落实部门管理原则。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学生处和后勤处将不定期对各地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责任人与后勤处解决;如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由此因应急需要而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就近管理原则。

(1)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固定于箱内或悬挂于显著位置,以方便应急时使用。

(2)教学楼、实训楼内的消防设施,以教室为单位(以该教室的间墙为界),对教室内外或旁边有消防设施(消火栓、密火器)的,就近归属于该班负责管理;如属公共区域的,由就近教室负责管理。各班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安全委员的作用,确保本教室学生的人生和财产安全。

(3)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由宿管人员按区域划分负责管理。

(4)食堂、浴室、小卖部、地下室库房的消防设施,由后勤处负责管理。

(5)教师办公室内外有消防设施的,由该办公室领导(负责人)负责管理。

(6)教师宿舍的消防设施,实行就近寝室管理的原则。

(7)学校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设施,由学校安全保卫值班人员负责。

以上,从二0一九年四月一日起执行,与目标考核挂钩,并实行责任追究。


乐山市嘉州卫生职业学校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