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渔 你我同行|致家长的一封信
- 2022-11-25
尊敬的各位家长: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浩浩长江,巍巍长城,中华之美,异彩缤纷”,长江是中华民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但多年来,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野生水生资源日渐匮乏,私捕、滥捕现象严重,水生生物的栖息、繁衍遭到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遭遇严峻挑战,保护生态、保护长江刻不容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我市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我们需要您的支持与参与!为了方便您了解长江流域禁捕相关要求,我们将相关信息以公开信的方式予以告知:
一、禁捕时间和范围
乐山市自2020年10月1日零时起,全市所有天然水域(含与天然水域连通的沟渠)实施全面禁捕,禁捕期暂定为十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鱼类繁衍季节,垂钓活动对鱼类正常繁衍影响极大,全市天然水域全面禁钓。
二、严禁行为
1.不得使用两竿以上(含两竿)等多线多钩方式、一竿一线两钩以上等单线多钩方式,以及抛竿、视频竿、锚钩、串钩、爆炸钩、翻板钩等长线多钩方式进行生产性垂钓。
2.不得利用船舶、排筏、离岸漂浮物进行垂钓。
3.不得在禁捕水域进行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4.不使用电、毒、炸等非法手段及非法工具在天然水域开展一切捕捞活动。
5.不得向水体投放污染水质、毒害水生生物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进行垂钓。
6.不得获钓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7.不得将获钓物及其制品用于交易。
三、违法追责
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面临行政或刑事追责。
四、监督方式
家长朋友们,长江“禁渔十年”离不开您的参与!岁月无声,山川年念。守护万物和谐,长留生态之美,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乐山力量。
举 报 电 话
公安部门:110
市场监管部门:12315
渔政部门举报电话——
乐山市:2413718 市中区:2491524
五通桥区:33031740 沙湾区:3659911
金口河区:5119046 峨眉山市:5470157
犍为县:4228817 井研县:3712668
夹江县:5662547 沐川县:4723268
峨边彝族自治县:5725800
马边彝族自治县:4511260
乐山市教育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宣